外资企业设立审批改备案

发布时间:2016-11-30信息来源:中国商务新闻网

近日,国务院常务会确定,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凡是不涉及国务院批准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,企业设立及变更一律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。

审批改备案是指原来要拿到商务部门批准才能设立企业,现在投资者可在网上备案,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可在营业执照签发前或营业执照签发后30日之内,先拿营业执照再备案。备案主要是核对一些信息,并不是审核原来逐案审批中的一些条件,与行政许可不同。这次把审批改备案从自贸试验区拓展到全国,是一个重大变革。以“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”取代传统的“逐案审批模式”,自贸试验区3年试点取得了成绩,简化了外资企业审批手续,为外商投资营造了更加法治化、国际化、便利化的营商环境。
  为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等审批管理体制改革,10月8日商务部出台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。据估算,与过去逐案审批制比较,纸质材料会减少90%以上,平均办理时限会从20多个工作日缩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。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基础上,为适应网上申报制度,商务部还升级了信息系统,便于企业网上备案。自备案启动至10月13日,全国共收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请500余件,134家完成备案设立程序,收到变更事项1100余件,完成变更备案285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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