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公布301调查征税措施的两阶段征税产品清单

发布时间:2018-06-25信息来源:CCCME

美国时间6月15日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301调查征税措施的征税产品清单。征税产品清单分为两个,总共包括1102个税目,2018年贸易额约为500亿美元。

第一个征税清单包含818个税目,涉及大约34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货物。与2018年4月3日美国公布的包含1333项产品的原征税产品建议清单相比,该清单删除了原清单中的515项,保留818项。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于2018年7月6日开始针对第一个清单中的产品征收25%的额外关税。

第二个征税清单包含284条个税目,涉及大约16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货物。该清单主要针对受益于包括“中国制造2025”产业政策在内的中国产业政策的产品。第二个征税清单将征求公众意见,经公开通知、公众评论、公开听证会后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最终征税产品清单。

据美方消息,上述清单根据广泛的机构分析,并对有关各方的评论和证词的彻底审查后编制。清单主要集中在对“中国制造2025”产业政策有贡献或从中受益的产业部门,其中包括航空航天、信息和通信技术、机器人、工业机械、新材料和汽车等行业。该清单不包括美国消费者通常购买的商品,如手机或电视机。

此外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为受影响美国进口企业提供产品排除程序,相关排除程序的进一步信息将随后在联邦纪事上公布。以上信息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公告翻译整理,原公告链接如下:https://ustr.gov/about-us/policy-offices/press-office/press-releases/2018/june/ustr-issues-tariffs-chinese-products

由于征税产品项目较多,建议广大企业首先进行产品自查。企业可通过点击阅读原文查询清单。清单1将于2018年7月6日开始征收25%的额外关税。由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为受清单1影响的美国进口企业提供产品排除程序,企业可联系美国客户申请产品排除。清单2将面向公众征求意见。提交书面评论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3日,相关公开听证会将于2018年7月24日举行,提交听证后反驳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。企业可按照上述时间节点提交反对征税意见,或发动美国进口商或客户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交相关评论意见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相关意见征求公告全文如下:https://ustr.gov/sites/default/files/2018-0018%20notice%206-15-2018_.pdf

目前离征税措施实施尚有一段时间,美国是否征税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,但建议企业按“底线思维”做好应对准备。进行产品自查的企业需注意清单中的海关编码皆为美国海关编码,企业可根据前六位和产品具体描述确认是否为征税产品。如为征税产品,企业可在申请产品排除或提交评论意见的同时,尽快与买家协商未来关税成本分担事宜,将有关条款纳入合同或通过补充协议书面明确双方责任,以避免潜在风险、充分做好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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